她一朝被统子忽悠,命运的齿轮从此开始转动。 不断涌来的玛丽苏副本,虎视眈眈的男主们,一直守在她的身后,一次次的对她连哄带骗,甜齁。 “当我受任成为你的天命之人后,你就是我拼命也要护住的那个人。” “刚开始是作为保镖的责任,之后,则是我对你的忠诚与喜欢。” 一个个大男主们紧紧抱着怀里的女孩,眸光温柔,声音前所未有的轻甜。 哦买噶!想不到,她的任务是受不了一点委屈,一路甜到大结局的这种! 但,超喜欢!
周清妤浑身脏兮兮,头发油到打绺,皮肤蜡黄蜡黄的,一看就是贫苦人家出身的土包子。
不开口,没人会觉得她是个女孩子。
凌晨四点钟,偷渡客们一下船,大都扎堆往阴暗混乱的城寨里凑。
周清妤偏要反其道而行之。
城寨肮脏复杂,不正经营当随处可见,漂亮女孩焉有好活?不被糟蹋才怪。
“先找个工作吧。”
在太阳出来之前,周清妤找到了一个公厕,先把身上臭哄哄的衣服脱了,换上她在制衣厂上班时,给自己照着杂志模特穿搭缝的衣服。
布料是她低价从老板那买的,老板娘是个热心的川渝人,见她小小年纪就出来干活,平日多有照拂。
可惜没开多久,老板一家回老家了,厂子也没开。
洗干净脸上的苦药汁子,一张嫩生生雪肤红唇的美人脸便再无遮掩。
她估摸着快到上班到点了,踩着清晨的阳光,向市中心昂首阔步走去。
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,周清妤身材比例好,穿上一下子就变得很气质,一点不像土土的大陆妹。
皇天不负有心人,有一家肯爷爷在招兼职。
这种地方的工作当然是抢手货,很多小姑娘应聘。
“你们有什么优势啊?一人说一个。”
“我会唱歌。”
“我会打篮球。”
“我……我会跳舞。”
“做咩呀,餐厅需要这些技能吗?”
一群女人几百只鸭子叫,吵吵闹闹,老板叼着根烟,猛吸一口,很不耐烦。
这时候周清妤赶紧举手,大声道:
“老板,我会讲英语。”
所有人齐刷刷看向她。
哇——
嘶——
靓女哇!
好漂亮,她穿的好时髦,去做模特吧,还来应聘什么侍应生啊。
短发也好漂亮这是什么发型,我也想剪一个。
老板眼前一亮,立即挤开她前面两人,惊喜不已打量着:“说两句我听听。”
周清妤丝毫不怵,直接背了一段BBC新闻。
“好好好,就你了,今天上班。去找经理拿工作服吧。”
“多谢~”
周清妤是没上过学,但黎诺亜读书的啊。
她羡慕过,但清楚的明白,姑妈绝对不可能同意,所以晚上会偷偷起来看表哥的书。
姑妈斥巨资给表哥买了个收音机学英语,表哥没怎么学会,倒是周清妤一边干活一边偷听,给练出了口语。
任谁也不会相信,眼前这个漂亮时髦说得一口流利英语的女孩,从来没上过学。
因为是黑户,周清妤白天在市中心上班,晚上住在深水埗的當房,霓虹灯也无法照亮的地方,鱼龙混杂。
每天下班之后都要找个无人的地方换上灰扑扑的男装,抹上苦药汁,把小脸涂得蜡黄蜡黄的,才敢回家。
肯爷爷的工资不低,每个月能攒不少钱,对她们这种没学历的女孩子来说,还算体面。
一条船过来的人,恐怕谁也想不到一个瘦不拉几的大陆妹,能有这种造化。
在港岛,不用小心翼翼看姑妈的眼色,不用担心表哥日益幽深的眼神,天气好的话,还可以去维多利亚港吹吹海风。
除了肯爷爷的工作,她下班回到家以后,还会帮同事做衣服。
店里的女孩子都觉得她衣服很漂亮,买布来找她加工。
她喜欢漂亮的衣服,也喜欢自己设计衣服,总不能一辈子干服务员。
周清妤打算钱存多一点的时候,再想办法弄个身份,换个新的住所,买台缝纫机,开个小店,做自己的服装品牌。
手工缝衣服真的费时费力还伤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