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,一朝穿越大明,他岂愿屈居人下,做个受尽唾弃的败家不孝子? 从一介贫苦平民开始,苦读诗书,科举致仕,一步步攀登向权力的顶峰。 (纯权谋+黑暗风,单女主,无系统)
第1章
月上柳梢头,隔壁院子却还是一片热闹。
今儿院试放榜,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。本是嫡长子出身,祖辈有荫,可承袭诺大家财,但偏要苦考科举,又中了个极不错的名次。
林家连放九响爆竹,宴请宾客三十余桌。
于可远就在一片醉酒喧闹声中醒来。
边上不知谁在扶他,可脚下使不出力,只能被踉踉跄跄抬走。
朦胧间,看到周围简朴贫瘠的场景,脑中猛地一惊,头疼欲裂之时,涌现了一份不属于他的记忆。
穿越!
虽然他身体是一个十四岁少年,里子却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在情感路上屡败屡战,偏有些读书头脑,一个历史学专业读到了博士后,又携文从政,在学术与政治圈里混得风生水起,有大好前程的响当当大人物。但在追求一位理想女神失败后,睡前感慨历史学专业的文科狗想找一份完美爱情简直难如登天,多喝了几杯酒,没想到醒来就变成了这个小屁孩。
前身可能不善酒力,被人多灌了几杯,没有挺住,被自己李代桃僵。
从记忆得知这是明朝,还是贪腐之风最盛、民不聊生的嘉靖朝,且地处山东东阿,于可远只能45°角仰望天空内伤,专业对口了属于是......
于可远双眼毫无焦距地躺在床上,瞳孔里倒映着稀疏破烂又四处透风的床帏,眼底那缕震惊渐渐转化为不安。
环视一番,整个屋子都弥漫着四个字——家徒四壁!
墙壁是现代绝迹的泥土所造,老远还能看到墙上坑坑洼洼,以及几张泛黄的贴画,屋子正中间还有一张案几,虽然缺了一角,也不难看出这木工的拙劣工艺。
于可远整理着记忆,猛地抬起头,看向案几的一张红色婚书,整个人宛如雷击一般僵在当场。
他想到《大明令户令》中的一条载文:“凡男女婚姻,各有其时,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,并行禁止”,意思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到法定年龄,年龄不合格者不得缔结婚姻,且禁止男女双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。
而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时,朱元璋定制:“凡男年十六,女年十四以上,并听婚娶”,就是男女双方若要结婚,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,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,这样才能缔结婚姻。
于可远现在十四,还不到婚配的年龄。
但他有个十六岁的大哥,在半年前死掉了,与他几乎一模一样的长相。父亲在世时,托人在邹平县寻了门好亲事,听闻女方家里有良田近百亩,在济南府更是开了好几家铺子,与达官显贵交好,是有好几进院子的大家族。
大哥去世后,因家道中落,日益艰难,母亲便生出让可远代替大哥,到邹平县当入赘女婿的想法。
于可远拒绝入赘,还以此倒逼母亲,提出去私塾学书。
没想到,于可远刚进了私塾几天,就认识一群狐朋狗友,整日偷鸡摸狗,吃喝嫖赌学得很全,被私塾先生赶走后每天喝酒,稍有不顺,回家就对母亲拳打脚踢。
听到隔壁林家大哥考中,成了秀才,他更是义愤填膺,觉得自己也该这样,就起了歹意,奈何林家大哥向来机敏,早看穿了他的脾气秉性,找人将可远灌醉抬回家里。
没想到这一睡就让于可远穿越了。
门外响起了开门的声音,打断了于可远的回忆,抬头一望。
房门打开,一个粉嘟嘟肉乎乎的小娃娃跑了进来,当看到于可远撑着手臂努力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,脸上的笑瞬间变成惊恐,仿佛看到了魔鬼。
“阿母,哥,哥哥醒了......”
小娃娃连忙抱紧后进来人的大腿。
于可远往上看,是一个皮肤蜡黄,身材瘦弱,浑身都是补丁且满面风霜的中年妇女。
身上那股质朴勤劳劲儿,绝对让人看之心酸。
只不过中年妇女脸上的淤青和畏惧,将这一切破坏得干净。
六目相对,于可远有些手足无措,那种明明很陌生,但因旁人记忆而变得熟悉的感觉,让他特别慌乱,慢慢抬手,别扭道:“阿母,小妹。”
邓氏很久没听见于可远这样敬重地同自己讲话,愣了半晌,才轻叹一声,“可醒酒了?头还疼吗?”
“还好,阿母帮儿子倒杯温水吧。”
邓氏又是一怔,像是没听懂一样,疑惑问道:“可远,你说什么?”
“没事了,儿子自己倒吧。”
于可远本想借着倒水来拉近母子之间的情分,没想到,正因以前情分太过生疏,让邓氏感到不对,当然不是怀疑于可远的身份,而是担心他借此向自己要钱出去鬼混。
邓氏无奈地笑笑,说道:“你在想什么阿母心里清楚,钱都用来置办这个月的吃食,一点都没有了,你一会若是要打,轻点就好。打死我不要紧,你和阿囡怎么活?”
于可远眼睛有些泛酸,他很想告诉阿母,以前打人的不是自己,可说出来谁能相信?就连他都觉得自己现在是做梦,盼着一觉醒来就能穿越回去。
邓氏年近四十,身子骨却不像她这个年龄该有的硬朗。自从父亲病逝,这个家全靠她一人撑着,每年春秋耕几亩薄田,冬夏给村里的大户人家打零工,就算在家里也要做鞋,等集会走到县里卖掉。
本来她攒了几吊子钱,想给阿囡请个嬷嬷教规矩,等些时日送到大户人家当丫鬟,被于可远拿走胡吃海喝,现在这个家,真的是家徒四壁。
从厨房出来,邓氏端来一碗温水,送到于可远床前的案几上。
“多喝些,头就不疼了。”
于可远喝了一整碗温水,长舒一口气,头疼症状缓解,身体也有力气了,半靠在墙上看着阿囡。
“阿囡,过来让哥哥抱抱。”
阿囡连连摇头,猛退了几步,躲在邓氏的身后,探出惊恐的眼神望着于可远。
于可远满脸苦涩,无奈地一笑,在这对母女眼中,自己应该就是讨债的吧?只能说前身的死,将这对母女解脱了。
“阿囡,帮阿母把厨房的那碗肉粥拿来。”邓氏宠溺地摸了摸阿囡的脑袋瓜。
阿囡蹦蹦跳跳去了厨房,很快端出一碗肉粥,放在破了角的案几上。
肉粥,几块零星的肉沫,连米都少得可怜,看上去是如此扎眼。
“吃吧,我和阿囡吃过了。”邓氏开口。
这绝对是于可远见过品相最难看的肉粥,味道也一定不怎么样。
邓氏发现于可远不动筷子,只好解释道:“家里剩下的盐,前些天已经被你送人了,凑合吃吧,想要吃好的,等天大亮了,林家还要宴请,你就不要去了,阿母帮你带回一些。”
“有吃的就成。”
于可远望了眼阿囡,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肉粥,就知道她没吃饱,只将浮的一些肉沫撇到一旁,喝两口稀粥,剩下的半碗便推到了阿囡身前。
阿囡瞪大眼睛看着肉粥,又看向邓氏,不敢动筷子。
于可远又道:“之前在林家吃了不少,并不饿,只是酒大伤身觉得累,剩下的阿母和阿囡吃吧。”
邓氏觉得于可远今天格外反常,从进门到现在,简直判若两人。她能想到的,就是于可远又在打什么歪主意。
邓氏声音多了一些严厉,“你父亲临终前就嘱咐我,如果你死不悔改,不肯听阿母劝阻,阿母就要拿着你父亲留下的信件,到县里找官老爷来治你了!我已经托人找了关系,过几天就送阿囡到县城齐官人家里当丫鬟,你甭想打她主意!真想要钱,问问你那帮狐朋狗友,把阿母卖了吧!”
开始还是生气,说到一半,就连委屈又害怕,低头哭了起来。
“阿母不哭,阿母不哭,阿囡要和阿母一直在一起!”阿囡踮起脚给邓氏擦眼泪。
“我......我没说要卖阿囡啊。”
于可远情商智商都不低,唯独败给太多女人,读不懂女人心思,看到这对母女掉眼泪,一时间手忙脚乱,不知道该怎么办,“家里艰难,全靠阿母维持,阿囡又在长身体,我这才将肉粥给你们喝,真没别的意思。”
这种惊慌失措的语气,从于可远嘴里讲出来,邓氏感觉不可思议,抬头望着于可远,“真的?”
大醉一回,人还转性了?
邓氏将肉粥端给阿囡,“阿囡吃吧。”
“阿囡吃不掉,阿母一起吃。”
邓氏眼圈翻红,声音颤颤的,“好,阿母和阿囡一起吃。”
这顿饭吃得很简陋,也很匆忙,温馨也是阿母和阿囡的,与于可远没有半点关系。
第2章
邓氏准备起身收拾碗筷,于可远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,“阿母,我来吧。睡了这么久,也该活动活动筋骨。”
邓氏又愣住了,案几上的碗筷就这样被于可远拿进厨房,又去院子中央的井中打了一桶水,开始洗锅洗碗。
阿囡撅着嘴,眼神中是大大的疑惑,“阿母,哥哥怎么了?”
邓氏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,她能猜到的,就是于可远要卖掉阿囡,所以和阿囡讨好关系。她曾听见于可远那帮狐朋狗友出的昏招,什么卖田卖房卖人,偷盗强抢。
但祸害旁人,于可远不敢,偏会窝里横,所以那种能要命的罪并未犯过。
邓氏想告诉阿囡,他会成为一个好兄长,但话到嘴边,又一想,万一于可远真是打卖阿囡的主意,自己不能再心慈手软。
邓氏根本不敢抱有希望。
“阿囡,如果可远要带你去哪,一定不能答应。这些天,你就牢牢跟在阿母身边。”
“哦。”
阿囡不知所以,只是轻轻点头。
......
于可远在厨房洗碗,身体有了力气,井水又能提神醒脑,就开始琢磨自己该怎样在这个人吃人的古代生存下去。
精通历史学,知晓嘉靖帝、隆庆帝和万历帝三朝的历史轨迹,还曾在政坛混得风生水起,既然穿越回古代,自然要走读书致仕的路子。
但读书也得有家底,有人脉。
否则就算科举谋出一条出路,谁来举荐?明朝的官场太黑暗,最重要的就是关系,没人举荐,就算有再大的才干,做出来的实事也只会被淹掉,为他人做嫁衣。
“嘉靖四十年,这个时期,严党支持的景王还没死,清流一脉在裕王的掩护下,正艰难求生。未来几十年,大明朝都将处在清流一脉的统治之中,找关系,就必须找清流。”
于可远暗暗点头,觉得这是个正确方向。虽然以如今的身份,清流根本不会搭理他,但清流最是自恃清高,对人才极其看重,又自诩理学与心学的门生。
只要在院试或乡试中考个好名次,在清流一脉官员治下干出实事,再写几篇治世的好文章,自然有人来找自己。
但问题的关键在于,明朝科举必须备有保人,具有保结。
保人要么是本县的廪生,要么是本县的学官。
廪生就是已中的秀才。
于可远在远亲近邻之间已是臭名昭著,谁会为这样一个人作保?就算作保,太穷恐怕也读不起书,赶不起考。
“作保的话,如果能和林家大哥搞好关系,应该能行。但读书所需的一应费用,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。”
于可远暗暗思忖。
他现在已经十四,参加科举考试虽然没有年龄限制,但年龄越小,在官场上就越吃香。
所以,最理想的情况是明年二月参加县试,四月参加府试,六月参加院试,院试通过成为廪生,以廪生入国子监直接入官场。不过明成祖之后,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,若此路不通,直接参与乡试,成为举人也是一样的。
举人之后就是会试和殿试,这两关一过,三年科举,以进士身份入朝为官,刚好是严党倒台的关键时期,把握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,也就能平步青云了。
“保人和钱要双手齐抓,时间不等人啊......”
于可远从厨房出来,看到阿母和阿囡正在嘀咕着什么。
“阿母,你脸上的伤......”
邓氏听见于可远的关心,不仅没有感动,反倒是一脸痛心哀切,“快好了。”
前身打的,实在不是人!
“家里有药吗?”
“不碍事,过几天就好了。”邓氏抿着唇犹豫了好半晌,才道:“可远,现在什么情况你都清楚,在家混不到出路,你大哥的婚事对你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,结成这门亲,好好待人家姑娘,不要再理会那群狐朋狗友。阿母不指望你什么,只求你能安稳度日,有个好出路。”
“咱家祖上也是读书人,当入赘女婿,这种事不是被人戳脊梁骨吗?父亲在世就时常悔恨这门亲事,有辱家门风气,大哥已经走了,这门亲也该就此作罢。”于可远向邓氏露了个笑容,说道:“林家有喜事,天已大亮了,一会阿母要带阿囡赴宴吧?昨天在林家吃醉了酒,险些大闹一场,今天我也该去给林大哥赔个不是。”
“你还要去林家?”邓氏有些担心。
“阿母放心,我不会闹事的。之前在私塾犯了错,先生将我驱赶出来,但咱家毕竟是真金白银交进去了,我去求求林大哥,有他帮忙,我也好回私塾继续读书。”
邓氏满脸不信,深吸了一口气,“古人常言,三岁识千字,五岁背唐诗,七岁熟读四书五经,可你今年已经十四了,却连三字经都背不全,读书这条路行不通的,你若真想改好,就听阿母的,替了你大哥的婚事,到了邹平县,好好待人家姑娘,这一辈子吃穿不愁,阿母也就放心了。”
可远清楚,因为以前太浑蛋,邓氏已经对自己形成了固有印象,很难打破,讲道理没有用,只能另辟蹊径道:“阿母,我若入赘,将来有了孩子,也得随母家的姓。父亲和大哥都已离世,小妹早晚都要嫁人,我怎么能抛下阿母一个人去邹平?况且,这不是让咱家绝了后吗?”
邓氏抬头看了眼可远,印象中的浑蛋儿子与眼前这个人明明一样,但看起来又是那么不同,想起这些年自己是怎样一把屎一把尿将这俩孩子拉扯大,又受了多少委屈,一时间眼圈泛酸,声音也有些发颤,却强忍住泪水,“那是阿母的事,大不了百年之后,阿母去地下和你父亲赔罪,让阿母当这个千古罪人!”
一时静默。
小阿囡惊恐地躲在邓氏身后,以往这种时候,母子僵持起来,于可远大概就要打人了。
“哥哥......”
阿囡虽然害怕,却还是鼓足勇气站到邓氏身前,“哥哥不要打阿母!阿囡脸上没有伤,哥哥要打就打阿囡好了!”
可远鼻子一酸,摸了摸阿囡的头,“不打,哥哥答应阿囡,以后都不会打阿母,阿囡不怕了,好吗?”
“真的?”
阿囡歪着头。
“真的。”
“那拉钩钩!”
阿囡翘起小拇指。
于可远也翘起小拇指。
这对兄妹拉钩钩的瞬间,邓氏再也忍不住积压多年的委屈,猛地转过身,肩膀剧烈颤抖着。
于可远将手放在了邓氏的肩膀上,“阿母,成亲的事容我再想想,毕竟还不急。眼下要紧的是给先生赔罪,先回私塾读书,这半年学费已经荒废一半,都是阿母赚的血汗钱。将来就算不能读出个功名,但识得几个字,到时候也能找个好活计,总比在家混吃等死强。”
邓氏猛擦了擦眼眶,转过头,眼睛仍有些红红的。
虽然被于可远这番言谈感动到,但日积月累的印象不会轻易改变,心中一横,就将自己的底线讲了出来,“你要回私塾读书也成,但再想从家里要钱出去鬼混,是绝不能够的。阿囡到齐官人家里办差,这事还要找人通关系,往后还得维持生计。你若是再犯浑,阿母就算豁出这条命,也要拿着你父亲留下的信件,找族老一起到县衙,让青天大老爷给阿母做主!”
于可远轻叹一声,“都听阿母的。”
还没从家里走出来,隔壁林家院里就传来了九声炮竹,锣鼓喧天,还有老林头招待宾客的大笑声。
因是邻里,邓氏就带着阿囡早早过去帮忙了。
快辰时,宴席将开,于可远仔细梳洗了一番,换上一身干净的旧衣物,这才缓缓走向林家。